優點:敷藥療法,直達患處,安全效佳。 治則:根據病情不同,對症選用不同成份和劑型。 冷熱選擇:患處發熱、過敏性皮膚者,宜冷敷(室溫)。舊患或患處畏寒者,可熱敷。 敷藥時間:每次敷4-8小時。皮膚不易過敏者可適當延長至12小時。 適應症:筋骨新傷、舊患、勞損(如媽媽手及彈弓指)、風濕、骨刺及各種關節炎。 禁忌症:患處皮膚破損或皮膚病。